3w.租号
不动产租赁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是否按季度申报?是否符合月销售额小于3万免税政策?
亲爱的学员,您好
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四十七条规定: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小于3万免税政策有效期规定,如果提供不动产租赁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小于3万,符合文件规定也是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的。
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四月份预收了第二季度的房租,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总局2016年第23号公告规定,将四月收到的第二季度租金在三个月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如果月租不超过3万元,那么2016年5月申报期内,可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享受免征所属期为4月份的营业税;2016年7月申报期内,可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享受免征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请问,个人房屋出租给企业使用,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三万以下是免个人所得税的么?
一、个人出租非住宅涉及的税目、税率为:
1、增值税,税率为3%;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或5%、1%)
3、教育费附加:费率3%;
4、地方教育附加:费率2%;
5、印花税:税率0.1%;
6、个人所得税:税率20%;
7、房产税:税率12%。
二、个人出租住宅所涉及的税目、税率为:
1、增值税,税率为1.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或5%、1%)
3、教育费附加:费率3%;
4、地方教育附加:费率2%;
5、房产税:税率4%
6、个人所得税:税率1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营改增后,企业收取的租赁费低于30000,免交增值税吗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租赁企业,可以享受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的优惠,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或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