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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大型餐饮娱乐公司账务处理流程及财务管理流程
酒店会计的财务处理
2009-3-16 17:3 【大 中 小】【打印】
1、每日营业收入传票的编制
编制收入传票的依据是每日销售总结报告表和试算平衡表。
收入凭证的编制方法是:
借:应收帐款——客帐
应收帐款——结帐——明细
应收帐款——团队
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
应付帐—电话费
2、街帐、客帐分配表统计
街帐、客帐包含外单位宴会挂帐、员工私人帐、优惠卡及应回而未回帐单等内容,收入核数员每天要填写街帐、客帐统计表,进行分配。及时准备将费用记录到每一帐户中。作到日清月结,为月末填写街帐、客帐汇总表做准备。
3、客人清算应收款后帐务处理
客人接到宾馆催款通知后,规定在30天之内向宾馆结算应收帐款。当客人付款时,宾馆应开正式收据呈交客人,作为结算凭证。收入核数员便根据客人付款内容及金额,每天进行帐务处理:在编制记帐凭证前,首先查明该公司帐号、帐项参考号码及付款内容,并填写在每日现金收入记录表中。
4、超60天应收款挂帐催款
根据月结应收款对帐单记录及帐项,分析报告内容。对凡是超60天以上应收款挂帐客户,进行再次催款,催款前首先了解尚未付款的帐项具体内容,并将情况向财务经理汇报。由财务经理签发催款信,连同缴款通知副本寄给客人;对客人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给予答复,协商解决办法,为尽快清算应收帐款排除障碍。
5、负责将编制的记帐凭证输入财务电脑系统。
二、成本及应付款组工作程序
成本及应付款组是用好资金、管好资金的重要机关。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是成本核算员的重要职责之一,每一名核算员要了解并掌握资金的来龙去脉,控制成本费用开支标准,使资金得以正常周转及运用。其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一)支票领用及结帐
采购员根据当天所采购的具体内容,由采购部主管批准后,将购货发票、及验货单送往财务部办理结帐手续。结帐时,成本核算员要检查发票的五大要素:A.发票签发日期;B.购货品名;C.购货数量及单价;D.大小金额是否一致;E.持票单位公章。检查验货凭证与发票金额是否一致,经办人、验货人、收货人签字是否齐全,并注销采购单。经审核无误后,将金额及购货内容填写在支票领取登记簿上,即可转入每日银行支出统计。
(二)每日银行支出数统计
支出出纳员要将每天各银行支出金额提供给收入出纳编制银行日报表。在统计前,首先按支票号码顺序及转帐承付单发生时间,填写支出登记簿,注明银行支出日期,付款单位名称,付款金额及购货内容。按结帐程序复核无误后,即可编制各银行支出表。统计表一式两联,一联交收入出纳作为编制银行日报表的依据,另一联作为复核及备查之用。统计表内各银行支出额,要与每天填写支出登记簿金额一致。
(三)、支出凭证编制程序
支出凭证按照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原则,及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准确无误地反映在帐户中,支出凭证编制程序为:
1、填写付款单位名称;
2、填写付款日期;
3、填写经济业务内容摘要;
4、填写会计科目及帐号;
5、填写经济业务发生额。
(1)资产类
①、现金
每项现金分人民币和外汇两类。
核算酒店库存现金,找数备用金和零用金备用金。
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登记。
②、银行存款
核算酒店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根据人民币、外币(主要折为美元)等不同货币存入不同银行,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凭证日逐笔登记,结出余数。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单位,对美元或其他外币存款,在登记外币金额的同时,按当日银行汇率折合人民币登记。
③应收账款
核算酒店商业大楼、公寓住宅大楼、餐馆、商场及其附属项目的营业收入中对方的欠款。
分旅行社、公司、单位、客账、信用卡、租户、街账等不同类项,按团体或个人设分户账。
设立专人负责催收账款,对不能收回的账款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取得有关证明。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转为坏账损失。
④、其他应收款
核算应收账款不包括的其他应收款,包括按金,应付保险赔偿等。
按不同货币和债务人每月编制明细表进行核算。
⑤待摊费用
核算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时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持摊保险费等。
对支付金额较少,不超过人民币多少(由酒店定)以下的费用,不入本科目。
每项待摊费用一般在12个月内分摊完毕。
⑥、存货
核算餐厅制作食品用的原材料、油味料、半成品、烟、酒、饮品等库存商品和存入仓库暂未领用的物料、用品及为包装销售食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
各咎存货按不同类别仓库设专人管理,按品名设明细账登记,定期盘点。
⑦、其他流动资产及按金
不属于以上六个科目的流动资产属于本科目核算。
根据不同类型或项目,每月编制明细表进行核算。
⑧、固定资产
核算所有固定资产的原价。
所谓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单价在人民币多少(由酒店定)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
第一批购入的营业性设备,如布草、瓷器玻璃器皿、金银器等,虽在人民币多少(由酒店定)以下,也属于固定资产。
⑨、累计折旧
核算固定资产的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额标准,按项目提取折旧额,并设置登记卡登记。
根据合作经营合同的精神,每月提取的折旧额,优先用于归还资本。
⑩、开办费(指新建酒店)
核算为筹办企业而支付的费用。本科目在开业后多少个月摊销由酒店定。每月分摊所得资金优先用于归还投资者。
11、.其他递延费用
核算一次支付金额较大、收效时间较长、不应作本期全部负担的费用,如设备保养费、广告费、在未还清本息前的固定资产更新等。
每项金额通常需要超过人民币10万元以上或由酒店定。
按项目根据收效时间按期转入费用。
(2)、负债类
①、应付账款
核算购入的设备、用品、餐厅用的食品原材料、饮品及接受劳务供应而拖欠的款项。
对往来款项较大及往来次数频密的单位,按不同货币和单位户名分别设立明细账。
②、应付工资
核算本期应付给员工的各种工资,包括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奖金和补贴等。
按应付工资的明细账核算。
③、应付税金
核算应付的各种税金,如工商统一税、所得税、牌照税等。
按税金种类设明细账登记。
④、其他应付账及税金
核算应付账款、应付税金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款,包括应付手续费、应付赔偿费、存入保证金、各种暂收预收款等。
按不同类别,不同货币和债权人每月编制明细表进行核算。
⑤、预提费用
核算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实际尚未支付的一宗一次支付人民币多少钱范围内的各项支出。超过范围须经职权单位或人员批准。 按费用性质设明细账。
⑥、社会劳动保险基金
核算按规定提取的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此科目要专款专用。
⑦、待还投资
此科目为贷款科目,为核算本年应归还的投资数,其金额应汇而尚未汇出之数。
(3)资本类
①实收资本
核算资本总额。 按投资者户名设明细账。
②、归还资本
本科目为借方科目,以每年未分配利润加固定资产折旧及推销开办费之同数量资金,拨作归还资本之用,累积金额即为归还总数。
③、本年利润
核算本年内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
年度结算时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汇兑损益和营业外收支等各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在本科目内出本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最后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④、分配利润
核算酒店利润的分配和历年利润分配后的结存金
(4)、损益类
①、营业收入
核算酒店经营范围内的各项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分为:
酒店收入:客房、餐 饮、出租汽车、 洗衣、舞厅、游戏机、音乐茶座、电话、电传、健身房、 桑拿浴室、桌球、网球、保龄球、音乐厅、美容中心。
住宅大楼收入:出租高级公寓租金及大楼其他收入。
商业大楼收入:出租写字楼及大楼其他收入。
商场收入:自营商场收入、出租商场租金及商场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不属于上列收入的划为其他收入。
②、营业税金
根据各项营业收入的不同税率,核算本期应负担的工商统一税、土地使用费及其他费用和税金。
根据各项营业税分别列账登记。
③营业部门直接成本。
核算营业过程中支付的直接成本支出。
④、营业部门直接费用
核算能够划分各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 根据营业收入的各部门划分作为本科目的子目和细目。
各部门直接费用中除“薪金及有关费用”子目外,其余子目根据各部门或各项业务的不同性质及需要分别命名。
⑤、非营业部门费用
薪金及有关费用:凡所有属于行政及一般部门,如市场推广(公共关系“销售”)部,物业操作及保养部的薪金及有关费用划归此项目。
其他间接费用:如行政及一般费用、市场推广费、物业操作及保养费、能源供应费。
上述四类费用的子目将根据不同性质及需要分别命名。
⑥、营业外收支
汇兑损益:核算因汇率差异而发生的汇兑损益、并以实现数为。记账汇率的变动,有关外币各账户的账面余额均不作调整。
保险费、借款利息:房屋和内部保险的各种费用及正常经营所需的利息的支出(可用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冲减本科目)。
售卖资产损益:核算提前报废或出售的单价在人民币多少钱(由酒店定)以上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与该项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
⑦、推销开办费
核算筹备开业而发生的开办费按月分摊。 酒店经营活动中提出的摊销开办费资金用于归还投资资本。
⑧、固定资产折旧
核算固定资产按月提取的折旧费。
提取的折旧资金通常用于归还投资资本。
⑨、投资利息
根据投资总额按期核算应付利息。 提取利息金额用于归还资本的利息。
新开电玩城需要哪些证件 开电玩城整个手续流程
一、文化证 (到本市文化局填表提交申请函,文化局会提交到上级文化厅审批,也可以跟人家购买旧证)
二、工商营业执照:应准备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书及开业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应提供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复印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件。
三、消防证
1、凡需办理建筑物室内二次装修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当地消防监督机关提出书面申领取《室内 装修防火审核呈批表》或《建筑防火设计报审批表》;
2、应提供如下标准图纸和资料:
(1)楼层的总平面图;
(2)装修部位的平面图;
(3)天花平面图;
(4)消防设施布置图(烟感系统、喷淋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等);
(5)电源线路图;
(6)装修内容的说明书,包括使用功能、装修材料的耐火等级;
(7)申报公共娱乐场所(酒楼、桑拿、舞厅等)的室内装修应有政府有关部门批复文件;
(8)改变建筑物原使用功能的,应持有国土规划部门的批复文件;
3、由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对装修功能复杂的建筑进行现场勘察, 7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完毕;
4、申报单位和个人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公安消防部门领取批复文件;
5、工程竣工后,申报单位和个人到公安消防部门申请验收,领取《装修工程验收申请报表》;
6、公安消防机构接到验收申请报告后,五天内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对符合消防批文要求的,写出验收意见,对经验收达不到消防批复意按消防批复意见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税务证
五、卫生证
有需要了解,+++++QQQ891861741
单独一个人在出租屋里过年,怎么过呢?谁有经验,指点一二(在我心里我父母已经不存在了)
是不是和家里有点矛盾呀
过年 还是和家人一起过好一些哟‘
如果真的是因为工作的原因的话,那就没有办法呢?
在过年的时候给家人问候声哟!
一个人过年的时候,可以去电游,热闹的地方!
文化局稽查部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维护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文化部归口管理全国文化市场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文化市场稽查是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文化商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条 文化市场稽查的范围是:
(一)营业性文艺演出(含时装、健美、气功表演和民间艺人的演出活动);
(二)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台球、电子游戏及其他各类游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三)美术品收售、展销、招卖等经营活动,有赞助的美术品比赛;
(四)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
(五)文物经营活动;
(六)电影发行、放映;
(七)书刊经营活动;
(八)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
(九)其他文化经营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前款第(四)、(六)、(七)项规定范围内的稽查职责分工,按省级国家权力机关或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文化市场稽查的依据是:
(一)法律;
(二)行法政规;
(三)行政规章;
(四)地方性法规;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第五条 文化部归口管理全国文化市场稽查工作;地方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省级国家权力机关或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管理本辖区的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第二章 稽查机构和稽查人员
第六条 文化市场稽查机构是在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领导下的监督检查文化经营活动的组织。
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文化市场的发展实际组建文化市场稽查机构。
第七条 文化市场稽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依法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四)总结、交流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的经验,井向有关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建议。
第八条 文化市场稽查人员须掌握国家有关法律和文化市场管理的法规、规章,熟悉文化市场管理的业务知识,经过岗位培训,取得岗使资格。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由文化部统一确定。
第九条 文比市场稽查机构和稽查人员在履行职责对的权力是:
(一)对文化经营单饺进行例行检查;
(二)根据检查情况和群众的举报与揭发对有关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调查;
(三)经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对非法经营活动涉及的工具、物品等证据依法先行登记保存;
(四)对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 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和稽查人员履行职责才应承担的义务是:
(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购程序执行公务;
(二)为检举、揭发违法活动的人和被查阅复制的文件材料保密;
(三)秉公执法、廉洁奉公;
(四)对执行公务时的失职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在工作中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文化经营活动;
(二)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向经营单位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
(三)不得在工作中采取违反国家法律的手段;
(四)不得袒护、包庇被查处的经营者;
(五)不得伪造、篡改、隐匿、销毁和扩散证据;
(六)不得泄漏案情和稽查活动安排。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文化市场稽查机构负责本部门管理的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的稽查工作。上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稽查机构有权对下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上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授权下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代行稽查职责。
第十三条 文化市场稽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稽查证》。
第十四条 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在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活动的现场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或非法活动,应填写《文化市场稽查现场检查记录》。《文化市场稽查现场检查记录》要与事实相符,并由当事人签字,当事人拒不签字的,由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做出必要的说明。
第十五条 由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保存的证据,应当按照规定登记,由专人保管,不准私自占有或者外传。
第十六条 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场予以警告、罚款的处罚。执行当场处罚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在场。
第十七条 须立案调查的案件,应由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填写《立案呈批表》,并经县级(含)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大案要案应抄报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 案件调查中应收集的证据主要有:
(一)文化市场稽查现场检查记录;
(二)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材料;
(三)检查笔录(含证人笔录);
(四)对扣押物品的技术鉴定结论;
(五)录音、录像、摄影材料;
(六)案件涉及的信件、帐目、票据及其他物品。
第十九条 案件调查结束后,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应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提出《案件调查报告》,报所隶属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议。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认定举报不实或证据不足,立案予以撤销。重大案件的撤销应报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认定当事人有违反治安、工商、税收等管理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认定当事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案件处理完毕后,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应填写《结案报告》,报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结案。《结案报告》连同案件文书、证据等应立卷存档。重大案件的《结案报告》,应连同案卷副本报上一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制作《处罚决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二条 罚没财物应同时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