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租号

时间:2020-06-15 03:00:01 作者:h租号网

房东在我租房之前就把房子卖了,还租给我,我只要一个押金条,怎么办呢?

房东在您租房之前就把房子卖了,但依然和你签订了出租协议,这是明显的违约,但房屋的主体已不是原来的房东,因此你们的租房协议是无效的。因此你在今后的租房中要审查房东的资料,以免再发生类似事件。但是在你同意的情况下,而且购房者依然出租给你,那么需要你们之间协商,你将与原房东的租房协议改签至新房东即可。

高二了!人家的孩子都搬出去租房子了!而我仍然住校,现在英语、化学不理想,我又无能为力!怎么办?

怎么会无能无力呢?英语其实很简单的,单选平常注重积累短语词组就可以,还有反复看那些语法达到熟练的程度,多做些英语阅读,完形填空。如果你英语实在差的话,那就多积累英语短语,天天找出些时间来练习英语,化学记住公式,多做题,不会就问。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提高成绩。做到无怨无悔。加油!!还有两年时间等着你拼搏,前进,即使前方是风吹雨淋,我们也要永不止步!!

出租方交通肇事与承租方的法律责任疑惑

租用、借用他人车辆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对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应由车辆承租人或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出借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出租或出借方作为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有过错的情况下,依然要承担与过错程度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租赁、借用的情况下,借用人、承租人是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应对自己驾驶车辆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机动车的所有人和机动车实际上处于分离状态,即所有权与使用权、受益权的分离。在此种情况下,机动车的所有人虽然对机动车有物权意义上的控制权,但对机动车的实际作业、运行则没有事实上的支配权,也不能从机动车运行中获得运行利益。机动车所有人虽然获得了租金收益,但是这一利益的获得是基于对机动车这一重要物质资源的所有权在价值层面上的体现,而不是机动车的运行利益。从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上来分析,机动车在出租、出借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时,机动车所有人在主观上没有过错,其对机动车的所有权与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因果关系,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在出租、出借机动车时应当预见到机动车由他人驾驶可能会产生危险,所以应当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如机动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驾驶人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等。如果机动车出租人、出借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机动车本身存在缺陷、驾驶入存在不符合或者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形下,依然出租、出借机动车的,其因未尽必要注意义务而具有过错,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另外,出租人的注意义务应当适当高于出借人的注意义务。理由有三:“第一,因租赁为有偿,由出租人收取租金,而出借人一般为无偿(如有偿则实质上与租赁无异)。因此,根据法律对无偿受益人的保护高于对有偿受益人的保护的一般原则,也应当对出租人科以更高的注意义务。第二,出租人可以通过定价机制等转移风险,而出借人往往并无相应的风险转嫁机制,因此出租人也应当比出借人承担更多的责任。第三,出租人往往是专业的经营者,其专业知识、危险防范能力也往往高于出借人。”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原营业执照是否仍然有效

营业执照当然有效,只不过这是原来店主的营业执照,别人当然也不能使用。不过这不影响你亲戚办理新的营业执照,用原来的房证就可以办理新的营业执照,这不冲突,只不过原店主偷换概念的一种手段,不用理他直接办理新的营业执照就可以。字号名称不能与原店主的一样。另外你说得对,原店主的营业执照与下任租房者没有任何关系,原房主需要办理地址变更手续。提醒一下,买卖营业执照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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