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共租贫房发号情况
2019申请公租房郑州的公租房什么时候能申请下来?
首先要知道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一 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 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第二 没有自有住房或者没有租住公有住房。
第三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据最新消息了解到,郑州市房管部门将放开申请者收入标准限制,有可能会变成低保标准的6倍、7倍、8倍等。郑州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为每月340元,5倍就是1700元,8倍就是2720元。最终以你所在区域的政府标准来执行。
第四 单身人员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二 刚就业的职工
第一 要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第二 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第三 所在公司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第四 本人及父母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外地有房子的视为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 来郑州务工人员
第一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3年以上。(记者注:这项规定将改为提供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第二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第三 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第四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第五 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以上三类人士均可申请公租房,几乎涵盖了郑州没有房子住的各类人。
如何去申请公租房呢,接着向下看
一、 确定自己符合条件以后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社区为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受理单位,对符合法定资格要求的,社区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资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初审单位,通过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户籍进行核查、核实,并就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三、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申请人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经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送区民政部门。
四、 名单公示之后,就是等分房了;
五、 按顺序通知选房,各区有区别,有些区选房前复审,有些区是签合同之前复审;
复审:区民政部门作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查的复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资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请人家庭月收入及婚姻情况出具复审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将有关资料送区住房保障部门,不符合规定的退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说明理由。
六、在所提供的公租房的范围内进行选房,确定自己需要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
七、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即可入住。
郑州市公租房申请需要的材料有: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材料: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2、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资料:
本人和配偶及父母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户口簿;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本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3、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
郑州市金水区公租房2017年开始分没?
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取公租房分房消息。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