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拓租号的车 查封
买车挂别人户口有什么影响,隐患?
最好是自己的车转到自己名下,省得以后有争议,其影响如下:1、自己买车户口挂在别人那,从法律意义上讲,这辆车的所有权是属于户主的,不是你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已登记的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特定动产,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登记判断。 车辆所有权登记证载明的登记权人为所有权人。法院也很难支持,从而陷入车财两空的境地。2、若是有交通违章、事故之类的,那都是算在户主头上的; 第十一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3、因为所有权是属于户主的,你想卖车的时候,麻烦大了。卖车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 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交验车辆:一是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是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三是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四是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五是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为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出台,北京市小客车正式进入“限购时代”。庞大的购车需求和逐年减少的指标配额,导致借名买车或租牌买车的情况屡屡发生。海淀法院在办理执行裁决案件中,因借名买车或租牌买导致车辆被查封引发的执行异议案件也随之呈逐年上升趋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已登记的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特定动产,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登记判断。可见,执行异议出于民事执行的效率价值考量,其审查标准是物权外观原则,即通过机动车的登记情况进行判断权利归属。如果案外人不服执行异议裁定,可以指出执行异议之诉。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十五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第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第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尽管作为实际购买人和使用人可以作为案外人就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并在不服执行异议裁定的情况下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但这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诉讼过程。而且案外人需要提供完整的一套证据以证明其确为所有权人,否则法院也很难支持,从而陷入车财两空的境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已登记的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特定动产,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登记判断。可见,执行异议出于民事执行的效率价值考量,其审查标准是物权外观原则,即通过机动车的登记情况进行判断权利归属。如果案外人不服执行异议裁定,可以指出执行异议之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 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交验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 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交验车辆:一是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是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三是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四是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五是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参考资料:“借名买车”、“租牌买车”有涉诉被执行风险-海淀法院网
北京车牌租赁公司靠谱吗?北京车牌租赁费用贵吗?
租车牌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法律没有明确的说合法还是不合法,租车牌也容易产生各种繁琐的纠纷。你租了车牌,可是你买不了车,车主还是别人的名字,一旦发生事故什么的,很麻烦。最好的方式不是租车牌,而是租整车,在租车协议里面把双方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都写清楚,避免发生纠纷难以解决。
租车牌的价格和租的年限有关系,租的时间越长,价格越划算。一般来说一年租金是大概1.8万元,三年租金可以折算到1.4万元/年,5五年租金能折算到1.2万元/年,一次性办理20年租赁的租金需要10万元多一些。除此之外,一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1年可以租七八千元。最终价格还得看双方怎么协商。
在京买车,租的京牌,车牌的所有人有欠款,车被法院扣押,车能要回来吗?
说了也挺巧的,昨天晚上我刚好看到了,类似你所说的这种事情的新闻报道。话说北京出现了一起经济纠纷,被告人借了500万,用做公司经营,结果经营不善,公司破产清算。但是借的500万迟迟不还,原告就将其告上法院,最终申请了法院的强制执行。法院的执行人员发现被告人名下有两台奔驰车。但没有办法通过技术手段查询到车辆具体的位置,便通过和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了悬赏制度,这样很快的就收到了有人举报这两台车的具体位置。
法院的强制执行人员兵分两路,到了两台奔驰车停放的地点,并联系了车辆所有人过来处理。结果对方过来时,发现他并不是被告人。对方解释说,车辆名义上的所有权虽然挂在了被告人名下,但实际上这台车是他本人所有,只是使用了被告人名下的车牌,算是变相的租赁车牌而已,这台车跟他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但是执行法官也说了,由于法院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程序,将会对被告人名下的所有财产执行查扣手续。如果该车主觉得法院执行有问题,或者认为自己确实遭受到不应该的损失,可以带上相关的证件,到法院执行局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处理。最终该车辆还是被拖回法院。
在这个事件中,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该车是否确实因为租赁车牌,导致车辆实际所有者并非车主本人。二是要拿出什么样的证明,证明这台车是自己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车牌号码对应的车辆是具有唯一性的,不能够私自将这个号码用于其他车辆,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在这种违法行为下,所签订的任何协议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可能在很多一线城市,由于市政管理的要求,对车牌的申领限制非常高,所以很多人就想着是否能够通过租赁车牌,来满足自己的买车需求。这种想法没有错,但是法律不允许,可能在平时的时候问题还不大,但是一旦出现纠纷,很难通过有效的、合理的手段,为自己维权。
如果说这台奔驰车真的是租赁车牌而已,其真正所有者完全可以到法院执行局提出执行异议,可以提供购买车辆时的相关证明。比如说,在租赁车牌时所付出的费用,能提供租赁协议最好,或者提供向出租人的转账记录。另外,提供车辆在购买时的费用支出记录,也就是证明这台车确实是由本人花钱购买的。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供,车辆在购买时,相关4s店工作人员的证明或者视频材料。
只要最终能够证明这台奔驰确实是自己花钱购买的,而非被告人真实所有。那么法院是不会轻易将这台车进行拍卖的,这一点是可以放心。不过动作最好快一点,因为涉及到强制执行案件,法院的办事速度会稍微快一些,就怕你没有及时提出异议,结果车辆已经拍卖了,那到时候事情就比较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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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提供租牌的4S店有哪些? 这事靠谱吗?
你好!摇号的几率可想而知;租车比较贵;租车牌容易引起纠纷。如果您是土豪,还是租车吧!要是出行不远,打车也挺划算的!
北京市是否取消小客车指标摇号不再用摇号方式购买小客车?
赶紧取消小客车摇号指标吧,弄得老百姓人心惶惶,怨声载道。有号的租出去挣钱,沒号的摇不上。需要的摇不上,不需要的家里富裕好几个号。